
女子在超市里偷了一盒榴蓮后,躲在廁所里吃完。超市偷東西一般是根據具體盜竊物的價值確定的,若不構成犯罪的,則需要接受相應的治安處罰。而盜竊罪的立案標準是1000元。
一、女子在超市偷一盒榴蓮躲廁所吃完
近日,廣東揭陽一女子在超市廁所內三分鐘偷吃完一盒榴蓮。27日,超市回應稱,清潔工在廁所發(fā)現榴蓮盒子和果核,于是調取監(jiān)控。
二、超市偷東西怎么處罰
在超市偷東西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如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定罪處罰。
具體的量刑標準為:
1.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
2.盜竊數額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3.盜竊數額特別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無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盜竊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盜竊罪最低立案標準為一千元。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guī)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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