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個男人,親眼看到自己的女友和別的男人曖昧,能否保持冷靜?現實生活中,腳踩兩只船的事情常有發生,甚至有的人腳踩多只船,這些人一方面是為了滿足自己身體的需求,一些人為了滿足物質上的需求。今年國慶節期間,邯鄲就發生了一件女友出軌被男友抓現行的狗血事件。
國慶節期間,男子小張(化名)本以為可以和女友度過二人世界,卻被女友告知要和閨蜜去旅游,小張心有不甘卻無可奈何,然而,細心的小張發現,女友出門前精心打扮了近兩個小時,于是偷偷跟著女友出門,令小張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女友競合一名陌生男子有親密動作,并上了該男子的車。
一怒之下,小張上前擋在車前攔住了對方的去路,要求女友下車給自己一個解釋,奈何對方緊鎖車門不下車,隨后小張站上了汽車的引擎蓋上開始砸擋風玻璃,男小三看到小張快要進到車內,于是啟動車輛試圖將小張甩下去,前后開車多次仍未擺脫小張,于是男小三報警求助。目前二人均被民警帶走調查。
事發后有網友認為,談個戀愛而已,沒必要那么沖動。既然知道女友的品行,分手便可,沒必要為這種人把自己的前途搭進去。也有網友認為,不是當事人根本沒有辦法理解那種被人背叛的感覺。因此該網友表示理解男友的心情,但男友的行為還是太沖動了,容易出大事。還有網友認為,兩人還沒結婚,只是男女朋友關系,因此從法律層面來講,女友與車上的男子的行為,只是有悖社會公序良俗,并不屬于違法行為。筆者認為,無論遇到任何事情,都務必要冷靜,沖動不僅解決不了任何問題,而且還可能會因觸犯法律而被處罰。
那么,從法律上講,男子的行為應當如何定性?
有網友表示,男子砸壞車輛擋風玻璃,涉嫌故意損毀他人財物。如果故意損毀財物的價值,達到5000元以上,就以故意損毀他人財物罪,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沒有達到,就予以治安處罰。
網友的意見有一定的道理,但需要注意,男子砸壞擋風玻璃,僅是手段,他的主觀目的是讓女友和男小三下車,本案存在后續行為,吸收先前行為的可能。也就是說,男子有可能被定為故意損毀他人財物,也有可能被定為后續行為,不認定故意損毀財物。最后,從目前的信息來看,男子的行為尚未達到刑法的射程范圍,但可以予以治安處罰。
其次,男小三啟動車輛,企圖將男子甩下車輛的行為,應當如何定性?
有網友表示,男小三啟動車輛時,男子已經快要進到車內,情況十分危險,男小三是在自救。
自救行為是指權利被侵害的人,在情勢緊迫而不能及時,請求國家機關予以救助的情況下,依靠自己的力量,來保全自己的權利或恢復原狀的行為。
法律對自助行為的要求,是從法的整體精神和一般社會觀念上看是否合適。也就是說,自救行為不能超過必要限度,自救行為超過必要限度的,將承擔侵權責任。
筆者認為,在男子沒有拿兇器,沒有嚴重危及到男小三的人身安全的情況下,男小三啟動車輛,企圖將男子甩下車的行為,超過了自救行為的限度,應當以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追究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10日拘留,并處200-500元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具體而言,警方可以以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對男小三作出拘留5-10天,并處200-500元的處罰。
最后,戀愛關系和婚姻關系實際上就差一本結婚證。因此有必要提醒大家,如果不愛了就放手,別吃著碗里看著鍋里的。這種行為無異于玩火,玩火自焚道理大家都懂!所以建議您千萬別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