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進行掃黑除惡已經很多年了,已經取得了巨大成效,維護好社會秩序,打擊黑社會組織是社會公民的共同心愿。人們被黑惡勢力欺壓依舊,能夠掃光這些違法勢力受到每一個公民的支持。在當前社會中,參加以及組織黑社會組織是涉嫌犯罪的。黑社會違法犯罪有哪些形式?以下由小編為您一一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黑社會違法犯罪有哪些形式
黑社會違法犯罪主要形式如下:
1、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2、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3、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4、在征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房屋裝修、礦產資源、灘涂養殖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濫開濫采、非法占地的黑惡勢力;
6、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旅游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取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
7、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8、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9、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
10、組織或者雇傭網絡“水軍”在網上威脅、恐嚇、侮辱、誹謗、滋擾的黑惡勢力;
11、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并處罰金。
境外的黑社會組織的人員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展組織成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二、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當同時具備以下特征
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
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三、黑惡勢力會沒收家產嗎
并不是黑社會成員所有的財產都應當被查處沒收的。只有在有證據證明成員的財產是來源于黑社會活動的收入才能夠沒收。所以程序當然就是尋找證據證明財產的來源是否具是犯罪所得。沒辦法證明非犯罪所得的不得沒收。
當然在偵查階段,公安機關,法院可能會先滿貫財產。在判決生效之后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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