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大型涉黃俱樂部的工作人員,因不同的工作崗位,對團伙涉嫌組織賣淫犯活動的幫助作用不同,面臨不同的刑事追責,具體構成組織賣淫罪,還是相對量刑較輕的協助組織賣淫罪,離不開辯護律師對辦案人員專業細致的說服和積極的爭取。
我們團隊2018年6月接受了涉嫌組織賣淫罪的趙某的委托,介入案件為其辯護,在年終拿到了判決,所有的辯護意見都被辦案機關采納了。 23名同案犯多是以犯組織賣淫罪獲刑4年以上,最高12年有期徒刑,而我們的當事人最終被法院以犯協助組織賣淫罪判處3年有期徒刑。這個罪輕判決結果令人百感交集。
75年出生的趙某,是2個孩子的爸爸。2018年被深圳警方控制之前,在深圳某大型俱樂部任職會計工作了9年,而在此之前,趙某一直在內地老家做會計工作。
趙某被警方羈押之后,他的家人在焦慮之中,經朋友介紹,又在網絡上咨詢過不同的律師,最后慕名找到了我們。
在我們團隊介入案件的辯護后,通過和辦案機關的積極溝通,遞交論證詳實的法律意見書,最終趙某涉嫌的罪名從組織賣淫罪變更為協助組織賣淫罪,并且拿掉了“情節嚴重”的加重量刑情節。獲得了這個較理想的罪輕判決結果。
其實最令我感慨的是閱卷過程中的一個細節:趙某系俱樂部的會計,對這個工作崗位的具體工作內容,及對團隊組織賣淫的作用的大小,同案人的證言是非常重要的。而本案涉案人員多達23人,根據以往我們承辦過的多起類似案件的經驗,團伙犯罪中同案犯所做的供述往往會出現彼此矛盾和錯誤的認識。所以我們在審查證人證言時特別地留心,一句一句比對,最終發現了對趙某重要的不利證言真實性有問題,需要排除。
抽絲剝繭,仔細甄別,大膽論證。越是涉案人數多的大案件,越需要辯護律師的專業判斷和篤定細致。
每一個被指控涉嫌犯罪的人,都值得最好的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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